补贴工作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329 发布时间:2017-06-26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丰农机〔2017〕28号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   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局直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强化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17〕35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2017年丰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2017年丰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丰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5月30日   附件1   2017年丰县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目标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为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维护广大农民机手合法权益,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监督检查依据   省农机局 省财政厅《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苏农机行〔2015〕3号)、《关于调整2017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4号)、《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6号)、县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丰纪办发〔2017〕11号)等。   三、监督检查对象   县、镇(含街道,下同)农机部门、购机者、补贴机具产销企业。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县、镇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相关组织机构、内部约束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建立情况。   2.严格审核补贴对象。重点检查乡镇政策告知、公开信息,公平公正审核农机补贴对象情况。   3.补贴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等规定执行情况,补贴数据录入(导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流程是否执行、环节有无漏洞、信息是否公开、发放是否到位等。   5.档案管理情况。农机购置补贴受理、信息公示、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相关档案资料归集、管理要规范。   (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1.补贴机具核实和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监管情况。对投诉集中、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苏农机行〔2017〕7号),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   2.对单台补贴额度较高的机具,连续多年享受补贴的对象,以及享受补贴机具数量多、金额大的购机者进行重点审核抽查和跟踪监管。   (三)信息公开和补贴资金管理   1.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程序等宣传工作和信息公开情况。   2.及时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规范操作并按时结算兑付农机补贴资金。   五、工作安排   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重点督查和延伸绩效管理考评、委托第三方机构核查等方式开展。   (一)县镇级自查(全年)   县级要组织全面自查,各镇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机具在位情况等。   (二)县级重点检查(8-10月)   在上半年农机化重点工作督查的基础上,县农机局将联合县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覆盖所有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抽查10%的购机户;至少抽查4家农机经销商。   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和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等,抽查购机户,检查农机补贴操作规范性。   (三)延伸绩效管理考评(11-12月)   按照《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办法》(试行)(苏农机行〔2016〕21号),开展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核,全面评估各镇工作成效。   (四)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全年)   各镇要对本辖区内的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上报。县农机局对线索清楚、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上报。   附件:1、丰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县级督查表    2、丰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县级抽查表      附件1   丰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县级督查表   镇名   是否成立组织机构   政策告知信息公开情况   数据导入是否及时准确   操作程序是否合规   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补贴机具是否在位   备注                                                                                                                                                                                                                                                   督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丰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县级抽查表   姓 名   地址   机具品目   发动机号   出厂编号   经销企业   补贴金额   (元)   在位情况   备注                                                                                                                                                                                                                                                                                 督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17年丰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   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目标   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精神,加强省级财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管理,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监督检查依据   (一)省农委、省农机局、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环〔2017〕3号),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农机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29号),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2014-2015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专项资金检查“回头看”情况通报》(苏农机科〔2016〕29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全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苏农机科〔2017〕5号)。   (二)省级及市级财政下达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通知文件。   (三)县上报省级备案的秸秆机械化还田年度实施方案。   三、监督检查对象   县、镇(含街道,下同)农机部门、补助对象。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2014-2015年及2016年夏季作业补助资金兑付情况“回头看”检查。   (二)2016年省级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三)2017年夏季作业补助资金兑付到位情况。   (四)2017年实施办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制度完善、政策公告、确认公示、县级第三方核查等具体推进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法程序   本次检查由县农机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镇级自查、县级督查、市级抽查和省级第三方核查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   (一)开展实地检查。对照检查内容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实地核查。各镇要随机抽取不低于30%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县级随机现场抽取40%以上的镇,每镇1-3个农机服务组织或10个农机户开展督查。检查中,重点核实作业机具、作业面积、公示核查和补助资金发放是否到位等。   (二)核实台账资料。对省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各镇自查要覆盖100%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县级督查要覆盖30%以上的乡镇(可以与实地检查的乡镇重复)。围绕政策文件、信息公开、作业任务书、作业补助公示、培训记录、县级第三方核查报告、年度补助清册、资金拨付凭证、银行出账单和工作总结等档案资料等进行核实审查。   (三)电话核实。根据补助清册电话号码随机抽查核实实际作业面积、补助资金结算、政策了解情况等。各镇自查除实地核查之外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县级电话自查不低于50%的镇,每镇不低于50%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要覆盖所有村。   (四)进行比照质询。对照政策文件规定、操作程序、实施方案和整改要求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质询。   (五)检查记录并形成检查报告。各镇要将检查过程中有关情况及采集的数据进行记录取证,根据检查实际情况,逐条对照检查内容,按要求形成自查报告报县农机局。   六、监督检查时间   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明确要求、规范程序、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   2017年6月-7月5日,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及完成自查工作。请各镇根据检查内容逐条对照,形成正式自查报告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汇总、抽查后形成县自查报告报省农机局。   2017年7月15日-8月15日,市进行抽查,形成抽查报告。   2017年8月15日-10月底,省级组织开展第三方“回头看”检查和专项检查,完成综合检查报告。   七、检查结果   县级自查结果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省级最终检查结果将通报全省,对于存在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且产生恶劣影响的,将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并将与下一年度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丰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地检查情况一览表    2、丰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核实台账资料情况一览表   3、丰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电话抽查情况一览表   附件1   丰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地检查情况一览表   补助对象   作业地点   作业机具   作业面积   是否公示   是否县级第三方核查   作业质量   农户是否   满意   备注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丰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核实台账资料情况一览表   镇名   制度是否完善   信息是否公开   是否签订作业合同   作业补助是否公示   是否有培训记录   是否按时将资料移交第三方   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是否有工作总结   备注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丰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电话抽查情况一览表   补助对象   作业地点   作业机具   作业面积   是否公示   是否县级第三方核查   作业质量   农户是否   满意   备注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